close














☆笑話分享☆



祝賀 A先生的狗在狗類比賽會上奪得了第一名。

B先生道:「啊!先生,祝賀你奪得了第一。」

A先生糾正道:「先生,是狗獲得了第一名。」

B先生忙說:「對不起,先生。那麼這次狗獲得了多少獎金?」

A先生怒道:「不,先生,是我獲得了獎金。」











本土泡麵精選推薦

一直都很喜歡ibon mart的產品

上次

統一麵 蔥燒牛肉風味 袋麵 90g (30入)

已經回購2次了

這次要分享

統一麵 蔥燒牛肉風味 袋麵 90g (30入)

評價超好果然沒讓我失望

剛好他們有做折扣!

所以也能替大家省到錢喔!





☆☆☆以下圖文皆引用自ibon mart購物☆☆☆









商品訊息功能:

商品訊息描述:


【品牌】
咖啡統一麵


【商品規格】
30入/箱
【使用方法】
1、將麵、調味料置於600毫升之中型碗內。

2、沖入沸騰開水到八分滿(約450毫升)為止,蓋上後放置3分鐘。

3、將麵湯拌勻後即可食用。

【保存期限】
6個月
【退貨】
1.七天鑑賞期內退換貨請保持商品完整性,商品必須為『全新未經使用』,商品包裝需完整回收,包含購買商品、外盒、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商品外膜等請一併退回,若有缺件、商品毀損不完整情況發生,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本公司也可能依毀損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後為退費。

2.美食食品類商品因衛生因素考量,除瑕疵品外,一經拆封食用後將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請考量清楚後再拆封食用。

【注意事項】
1.商品圖檔顏色因電腦螢幕設定差異會略有不同,以實際商品顏色為準。

2.本商品屬於食品,除瑕疵品情形外,一經拆封食用後,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

3.購買食品類商品,因商品效期長短不一,自消費者收受日計算起商品確保最少10日以上有效日期。即期品會於品名/文案/活動中說明並標示效期。

【商品成分/食品添加物/營養標示】
麵:麵粉、精製棕櫚油、食鹽、味精、蔗糖、芝麻油、品質改良用劑(偏磷酸鈉、碳酸鉀、無水碳酸鈉、多磷酸鈉)、醬油、關華豆膠、調味劑(琥珀酸二鈉、檸檬酸、5'-次黃嘌呤核苷磷酸二鈉、5'-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抗氧化劑〔混合濃縮生育醇(含精製芥花油)〕、精製豬油。

調味粉包:食鹽、葡萄糖、脫水牛肉片〔含牛肉(澳洲、紐西蘭)、玉米澱粉、食鹽、味精〕、味精、牛肉風味粉〔含麥芽糊精、食鹽、醬油粉、棕櫚油、調味劑(味精、5'-次黃嘌呤核苷磷酸二鈉、5'-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琥珀酸二鈉、DL-胺基丙酸、胺基乙酸)、牛抽出物、菜籽油、醬油、葡萄糖、D-木糖、香料〕、醬油粉〔含醬油、麥芽糊精、食鹽、氧化澱粉、蛋白質水解物(小麥)、焦糖色素、檸檬酸、5'-次黃嘌呤核苷磷酸二鈉、5'-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焦糖色素、脫水胡蘿蔔(含葡萄糖)、脫水青蔥、調味劑(5'-次黃嘌呤核苷磷酸二鈉、5'-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琥珀酸二鈉、胺基乙酸)、複方香料粉(含香料、味精、乳糖、食鹽、5'-次黃嘌呤核苷磷酸二鈉、5'-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大蒜粉、玉米澱粉、麥芽糊精)、辣椒粉、胡椒粉、磷酸鈣、花椒粉、蒜粉、洋蔥粉、柴魚粉、薑粉、八角粉、麥芽糊精。

調味油包:辣豆瓣醬(含辣椒、蠶豆、食鹽)、精製豬油(含抗氧化劑混合濃縮生育醇)、精製牛油(含抗氧化劑混合濃縮生育醇)、沙茶醬(含大豆沙拉油、魚干、蒜、薑粉、椰子粉、蔥干、芝麻、赤尾青、辣椒粉、食鹽、大茴香、肉桂、茴香、胡椒粉)、牛脂、紅椒色素(含精製芥花油、辣椒抽出物)、辣椒抽出物(含精製大豆油)。



【廠商資訊】
統一企業(股)公司

台灣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301號

0800037520


【產地】
台灣
【產品責任險】投保金額非為理賠金額
0506-03ML000272


【食品登錄字號】
D173251209-00000-0





無法「證明」 華男申請政庇10年仍遭拒

新聞描述: 華裔男子孫偉(Wei Sun,音譯)自2007年持旅遊簽證進入美國停留一個月期滿後,以在中國參加教會活動受到迫害為由申請政治庇護,但因無法提供符合要求的美國教會受洗證書及在中國受到迫害的證明等,其申請不斷被拒,他再次上訴至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然而日前第二巡迴法院判定維持移民上訴委員會(BIA)的決定,否決其政庇申請。

根據法庭文件,孫偉2007年5月13日來到美國,其妻子則在中國,據其證詞表示,其妻子1995年被迫墮胎,而他則開始加入一座地下教堂。2007年2月,孫偉和多名教友在教堂內被警方逮捕,在警局關了十天,其罪名是散佈邪教、擾亂社會秩序。關押期間,他還被打並被要求長時間做馬步以示懲罰。

來到美國後,孫偉說他於2007年在洛杉磯的教堂受洗,2012年搬到紐約前他都堅持參加洛杉磯教堂活動,到紐約後則開始在皇后區的教堂參加活動。另外,根據他的證詞,2007年他出國後,國內警察還在搜尋他。

不過移民法官認為孫偉上交的政庇材料太過含糊、沒有細節信息,缺失了很多重要文件,如他無法提交其在洛杉磯所去教堂的地點,也沒表明從幾月開始參加紐約的教會。另外,受洗證書沒有見證文,也沒有牧師的聲明。

孫偉對此辯解是因為當天牧師無法參加受洗禮,然而他又無法對不能找到任何見證人及與受洗禮相關的信息做出合理解釋。移民法官還發現,事實上並沒有任何與孫偉在中國因信仰問題遭受迫害的確鑿證據。最終法官判定孫偉未能完成舉證責任而拒絕其政庇申請。

隨後孫偉又上訴至移民上訴委員會,並申請了停止遞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但要符合該申請資格,就一定要給出一旦被遣返將遭到迫害的證明,這一點需要比申請政庇所需要的害怕會受迫害的理由更加充分。移民上訴委員會認為,孫偉無法給出祖籍國警方仍在搜尋他的證據,再加上上訴的六年時間裡,孫偉都無法補齊證明其宗教信仰和受洗典禮的文件,因此未批准停止遞解申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經過全面引證,判定維持移民上訴委員會的判決。

YNQWIBONA6U0K63E1N

醬料、調味料


2D31069D520A82E7
arrow
arrow

    bujp1ec81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